2010年,福绵管理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开通农民工“绿色通道”,拓宽法律援助渠道,致力打造政府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发挥了应有的作用。2010年,该中心共立法律援助案件121件,已办结案件120件,结案率达99.2%,其中农民工工资纠纷92件。
开通农民工“绿色通道”,即凡是农民工到法援中心申请援助的案件,一律不审查经济条件。该管区私营企业多,农民工队伍庞大,工厂发工资方式独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该管区法律援助中心把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利益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该中心今年受理的案件121件,其中涉及农民工案件92件,占办案量的76.7%。陈某是某木板加工厂的一名农民工。2010年11月25日,在工作过程中,被机器割伤右手拇指,由于加工厂老板未能足额支付医疗费及其他费用,陈某在身体遭受创伤的同时,也饱受精神的折磨。在多次催促无效的情况下,他向该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该中心派出人员为他提供法律援助。经过收集证据和多次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老板当场一次性给予陈某1300元作为医疗和其他赔偿费用。
加强协调,拓宽法律援助渠道,积极维护农民工利益。该管区法律援助中心不是坐等当事人上门来反映案情,而是主动出击,与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玉州区人民法院福绵法庭沟通联系,积极为有欠薪的农民工免费提供法律服务。法援中心办理的92件农民工讨薪案件,有很多是法律援助中心与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沟通协调,主动为欠薪工人服务的。该中心找到案源后,再指派办案人员到工厂调查取证,向老板宣传法律法规,做艰难过细的思想工作,为农民工讨回公道。2010年,共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30多万元,为维护该管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
欠薪案件往往是涉及人员众多的案件,如果得不到妥善处理,极容易酿成群体性事件或者恶性事件。2010年9月20日,中秋前夕,来自容县、北流等地的38名农民工,通过法律援助中心的援助,从玉州区人民法院福绵法庭领到了被告某水洗厂交到法庭的工资款,高高兴兴地踏上了回家团圆的旅途。案件事由是这样的:2010年7月7日,某水洗厂有38名农民工因未能领到2010年约半年的工资9.22万元,来到该管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援助。考虑到该案涉及人数多、金额大,如处理不好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该中心承办人员接案后,立即会同管区劳动监察大队到厂里进行调解,老板虽在协议上签了字,但仍不愿支付所欠的工资。得不到工资的农民工情绪激动,扬言要到公路上拦路截车,以此要挟政府出面调解。最后,该中心协助玉州区人民法院福绵法庭对此案进行诉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起农民工讨薪案终得到了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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