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容县讯从2010年12月21日起,容县地税局、容县国税局在全县范围内实行联合办税业务,共同开展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联合开展税务专项检查、纳税信息和税务信息共享、联合评定纳税信用等级、联合开展税法宣传、联合评定个体双定税款等六项业务,实行“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据了解,国、地税开展联合办税业务,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两个减负”的要求,切实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和基层税务机关的工作负担,整合办税资源,提高纳税服务质量,通过在办税服务厅及时互传涉税资料,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沟通协作,有效堵塞征管漏洞的一个新举措。实行联合办税后,纳税人只需到国、地税任何一个窗口,均实行一次性办理联合办税业务。如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证,在国、地税任一办证窗口,只需报送齐全应提供的资料、同一个纳税人识别号,就可在一个平台处理,即时打出一份盖有国税、地税印章的税务登记证。
(蒙容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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