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白雪记者张建伟)8月17日,榆林市清涧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法官主持下,当事人之间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崔某某于2020年11月17日之前偿还原告白某某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被告师某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该案中,白某某与崔某某、师某某是朋友关系,2018年4月11日,崔某某向白某某借款50000元整,约定月利率10‰,由被告师某某作担保。借款后,崔某某将该笔款项利息清偿至2020年4月11日,之后原告多次向借款人和担保人索要该笔借款无果。7月3日,白某某向清涧县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法官耐心细致讲法说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自此,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得以调解结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新闻推荐
本报讯8月14日,榆林市首届网络综艺大赛暨“榆林扶贫大使”电商助农大赛清涧赛区的比赛在清涧县开幕。活动中,民歌、旗袍走...
清涧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清涧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