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亮记者张建伟)5月9日,榆林市清涧县法院成功执行一起涉民生案件。
在申请执行人霍某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张某某无经济能力给付霍某某赔偿款,清涧县法院执行局依法查封了张某某的一套住房,而该住房是张某某唯一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对于申请执行人霍某某来说,因交通事故造成重度伤残,霍某某家庭经济条件一般,受伤后仍需大量治疗费和护理费用。
清涧县法院执行局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官注重释法明理,在解当事人“心结”的同时,力争实现双方当事人双赢的局面,经评估,涉案住房价值38万余元,如果走司法拍卖程序,张某某将损失近10万元。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特殊情况,清涧县法院执行局为减少张某某的损失,同时也为霍某某多争取赔偿款,采取灵活执行的方式,同意张某某对该房屋自行出售,以此偿还执行案款。2020年5月9日,张某某通过自寻买家的方式,最终以48万元将涉案房屋卖出,随即,张某某将全部案款通过法院执行局交付到霍某某妻子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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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清涧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