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民张先生几年前曾丢失身份证,被人使用担保了一笔25万元贷款,现在贷款逾期,他被银行起诉到法院。鉴定结果出来后,担保人签字并非张先生,银行正在上报消除他的逾期记录和不良征信。
2014年1月,张先生的身份证丢失,随后补办了新证。2016年7月,他发现陕西信合的储蓄卡被冻结,与榆阳农商行(现改名为榆林农商行)联系,查阅相关资料,发现魏某为借款人,用张先生丢失的身份证为资料作了担保人。
2020年10月15日,张先生发现他本人的微信零钱、名下储蓄卡被榆阳区法院冻结,到法院才得知自己被农商银行起诉,案子已到了执行阶段。“我和农商行联系后,储蓄卡于2020年11月20日解除冻结,但我的征信现在不正常,担保信息还挂在我的名下。”
张先生不服榆阳法院民事判决书,但失去了上诉机会,目前已委托律师申请再审。“开庭时我根本不知道,法院判决让我对魏某、李某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互负连带清偿责任,现在这些借款人的电话全打不通,我也曾去公安榆阳分局青山路派出所报警,但警方不受理。”张先生说,他不认识借款人魏某、李某,也不认识另外一个担保人纪某,更没有签订任何个人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也没有在任何合同中签字及捺印。张先生说,他是2014年1月20日领到新的身份证,而该笔借款合同是2014年6月25日签订的,借款合同预留身份证信息是他丢失的身份证的信息。
榆林农商行柳营路支行负责人此前表示,当初办理贷款的信贷员田某、负责审核的行长温某已调走,征信问题,暂时没办法处理,相关程序法院正在进行中。
3月16日,张先生告诉记者,目前鉴定结果已经出来,担保人一栏不是他签的字,榆林农商行告知他会进行内部调查。
“我们正在打报告,等待榆林农商行领导签字后报省上审批,消除张先生的不良征信记录。”榆林农商行相关人员表示,至于如何处理冒名担保一事,榆林农商行有内部流程。华商报记者 祁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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