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店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恢复上架
本报讯 (记者 张宗海) 根据自治区药监局3月12日的最新公告,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趋于平稳,为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即日起,全区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恢复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此前禁止销售此类药品的相关通知停止执行。
3月15日,记者走访玉林城区大参林、老百姓大药房、至真等多家药店了解到,3月12日起,药店逐步恢复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购买相关药品,仍需严格执行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据多家药店负责人介绍,目前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价格平稳,供货充足。
在人民中路垌口市场附近的大参林药店,市民陈女士在药店购买了一盒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并按照药店工作人员要求填写好信息登记。陈女士说,家里小孩有点感冒,出现流鼻涕的情况,鉴于情况不严重,所以买了一盒药给小孩治疗,就不用去挤医院。
记者走访看到,玉林各大药店陆陆续续将治疗发热、咳嗽类的药品重新上架。感冒类、清热解毒类药品都摆在了醒目位置。不过,线上销售渠道目前仍未放开。在实体药店购买相关药品,仍需执行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目前购买感冒药、咳嗽药等药品的人员都需要使用身份证实名购买,我们需要登记购药人的相关信息,实时上报。”大参林店员介绍,登记顾客的姓名、性别、电话,还有住址,是否自用(购药),体温是否正常,是否出现乏力、胸闷等情况。
虽已恢复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但疫情防控没有松懈,记者走访了其他几家药店看到,药店门口都贴有“请戴好口罩、配合测温、出示绿码”的提示,并在门口放置了免洗洗手液,工作人员负责测温、查验健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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