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物业管理服务市场化运作,为本小区选聘出诚实守信、服务优质、收费合理、专业擅长的优秀物业服务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经业主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并报请明珠路街道明珠路社区同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本项目物业服务企业。
一、小区概况:塞维利亚小区占地面积约935亩,现有住宅楼13栋30个单元,1096户人、50户商铺,待售商铺37户,地下车位933个,绿化率30%。建筑总面积约22万平方米 (住宅:约191000平方米,商铺约31000平方米),属商住高层住宅。
二、招标事项:商住高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三、项目地址:榆林市高新区塞维利亚小区。
四、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年以上物业服务经验,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人民币;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管理服务能力(现承接一家以上二级或一级服务等级的物业服务项目);投标文件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企业近三年业绩;投标申请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能承担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须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物业服务企业,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业绩证明材料;
5.报名时间:于2021年3月12日8时至2021年3月19日18时。报名地点:塞维利亚小区业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薛玉才;联系电话:19929643300
0912—3358800
6.各报名企业报名时须交付报名费2000元,报名费不予退还。
六、物业收费标准:
按照《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19】924号文件及榆林市物业管理有关文件的规定,参照小区物业服务二级收费标准投标报价。
七、竞标诚信保证金:
经预审通过的报名企业需缴纳6万元诚信保证金。未中标的报名企业,该保证金在开标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物业服务企业的保证金转入服务质量保证金。
八、服务质量保证金:
中标企业在合同签订之日缴纳该项目服务质量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整。物业服务合同须注明质量保证金的管理使用办法。
九、其他事项的说明:
1.招标投标原则: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2.投标文件务必严密封存,现场开标前不得泄露投标内容,标书未封存、未按要求报价的视为放弃投标。
3.评标方式:(1)业委会进行资格初审,并组织实地考察;(2)召开单元代表会议,现场开标公布投标报价、服务标准等重点内容;(3)报名企业拟任本小区项目负责人作竞标演讲或服务承诺说明;(4)单元代表审议、投票,得票前两名的报名企业,按得票数排序提交业主大会表决。
4.对在选聘工作中违法违规、弄虚作假、恶意竞标或其它影响公平竞争原则的情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5.具体开标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后电话通知。
6.本次物业选聘工作将邀请明珠路社区党总支、社区居委会全程参与监督指导。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陕西省物业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并请及时联系业主委员会。
咨询电话:19929643300 0912—3358800
榆林市塞维利亚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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