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吕晶)“多亏了咱榆阳区人民检察院的协助,我才能远隔2707公里阅卷,节约了时间和金钱,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2月24日,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首次协助外省检察院进行了异地阅卷,以高效服务为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工作提供了保障。
“嘀铃铃……嘀铃铃……”,随着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大厅的电话声响起,案件管理大厅值班干警接到这样一通电话:“您好,我们是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检察院,有您当地的律师,受理了一起本院办理的刑事案件,经我院审查,符合阅卷条件,由于受疫情影响到新疆阅卷存在诸多困难。该律师向我院申请了异地阅卷。”
核实完该律师的委托材料后,榆阳区检察院案管干警与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检察院案管干警进行了对接,并与榆阳区检察院办公室配合,从检察机要快件中找出该律师需要的电子卷宗,及时安排该律师进行了阅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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