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发现号牌数字被变造过。
本报讯(记者 曾昶 通讯员 林增崇)玉林市居民杜某为了逃避“电子警察”,自作聪明把摩托车号牌最后的数字“1”变“T”,于2020年9月15日晚因酒驾被交警查获,后经交警部门多次督促,才于今年1月12日到交警部门处理该起业务。当日,杜某因涉嫌酒驾、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无证驾驶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3540元的处罚。
酒驾被查,驾驶人问题多
事情得从2020年9月15日晚杜某被交警查获说起。
当晚,玉林公安交警直属四大队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夜查整治行动。21时25分,一辆黑色女装二轮摩托车由城站路南江桥往火车站方向行驶,在沿江路城站路路口处,执勤交警示意其停车接受酒精检测,不料驾驶人突然加大油门往前冲,当发现前方还有交警后又右拐欲从行人道逃窜,不料后轮被路沿石卡住而束手就擒。
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驾驶人杜某酒精含量为4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对该车所悬挂的“桂K**8BT”号牌进行查询时,竟无法查询到相关信息;民警再次检查号牌时发现,该号牌最后字母“T”有涂改痕迹,撕掉“伪装”后,“T”露出了真面目“1”,属于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民警再查又有了新发现:杜某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在事实面前,杜某承认了饮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等交通违法事实。
罚了3540元,行拘15日
当晚,杜某领取罚单后离开执法现场,按规定其应在15个工作日内到交警部门处理相关违法业务,虽经交警部门多次电话通知,但杜某仍找各种借口拖延至今年1月12日才到交警部门处理该起违法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警部门依法对杜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罚款,暂扣机动车;对其无证驾驶摩托车违法行为处以300元罚款;对其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交通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对其所驾驶车辆没有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处以保费2倍的罚款即240元,数项共计罚款3540元。同时,杜某还因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无证驾驶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15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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