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清 通讯员 谢林锋)子女对母亲疏于照顾,玉州一位老母亲一气之下将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告上了法庭。近日上午,玉州区家事案件审判中心法官组织这6名子女和母亲共同协商,顺利调解了该起赡养纠纷案,切实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
疏于照顾
母亲将子女诉至法院
梁某生于1933年,现已年近九旬,其与丈夫杨某一共生育有五子一女,现都已成家。梁某的丈夫于2010年生病去世。2019年11月,梁某不小心摔跤在医院做了手术,出院后由于行动不便,请保姆照顾其生活起居。
梁某摔跤前,都是几个子女轮流照顾,行动不便之后基本上由儿子杨某宁、杨某忠照顾。由于杨某荣、杨某东、杨某通3个儿子平时对母亲疏于照顾,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梁某一气之下将杨某荣、杨某东、杨某通诉至法院。为了更好地解决梁某的赡养问题,该案追加了梁某其他3个子女为被告。
法官调解
一家人和平解决了家事
在调解过程中,杨某荣、杨某东、杨某通认识到了平常由于工作在外、对母亲疏于照顾的错误,并态度诚恳地向母亲认了错,表示今后一定会多关心母亲,尽到儿子应尽的义务,让母亲享受天伦之乐。
在法官的调解下,梁某也体谅了儿子的不容易,并和儿女们最终达成了协议:5个儿子自2020年6月起,每人在每月20日前支付定额赡养费(包括日常医药费、水电费、大病医保费、保姆费、生活费等)给梁某;如梁某患病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按照实际支出由5个儿子均摊;梁某放弃对女儿杨某燕物质赡养的请求。协议还根据儿女们的实际情况,分别规定了儿女们探视梁某的最少次数,督促儿女们从实际行动上关心梁某的赡养需求。
法官说法:母亲含辛茹苦将儿女养大成人,一生劳碌,作为儿女应懂得孝敬父母。如果不赡养生活困难的父母,不但会受到道德谴责,而且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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