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曾昶 通讯员 林增崇)近日,玉林公安交警直属四大队在玉林城区大南路竹美路段开展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时,福绵区新桥镇的覃某某驾车经过执勤点,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含量吹气测试时,其酒精含量达2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更令人意外的是,其车上还载有4名小孩。
当天22时许,执勤交警在对一辆车牌为桂KAP10*号面包车进行检查时,快速检测棒发出警报,民警立即将驾驶人覃某某带到警车旁,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覃某某属于饮酒后驾驶。覃某某辩称,自己是在中午时喝了一些白酒,没想到已隔了几个小时,还被查出酒驾。
民警在检查中还发现,覃某某驾驶的面包车上有4个小孩,覃某某称这都是他自己的孩子。鉴于覃某某诚恳认错,民警依法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后,暂扣驾驶证告知其15天内到大队接受处理。根据法律规定,覃某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一次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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