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媚 陈明兰)近日,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玉林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了垃圾分类的工作目标、实施范围、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等内容。
试点范围内,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方案》明确,2020年,实现玉林城区(含福绵区、玉东新区)范围内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在相关企业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各城区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玉州区和玉东新区分别在5个住宅小区、福绵区在2个住宅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逐步扩大住宅小区分类试点范围。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地方性法规或规章立法调研,2021年推动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完善技术标准体系。
2022年在玉东新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玉州区2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2025年,城区范围内的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选择不同类型的住宅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逐步完善分类配套设施建设,基本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建设。
实施范围分为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居住区域三大板块。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
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广场、公园、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商铺、商用写字楼、农贸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专业市场。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区域。
垃圾类别分四种,请仔细分类投放
垃圾分类类别以“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型。有害垃圾,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 包括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等。厨余垃圾,指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其他垃圾,指除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外的生活垃圾。
《方案》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社区要优化布局,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并结合生活垃圾投放、收运方式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垃圾箱房、垃圾桶站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功能完善,干净无味。有关单位、社区应同步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的分布、开放时间、监督电话,以及各类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责任单位、收运频率、收运时间和处置去向等信息。
按照《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关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区管理制度的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对应实行责任人制度。垃圾产生者按照分类类别将产生的垃圾投入对应的分类设施内,管理责任人负责将责任片区内需要转运的垃圾按规定转移至收集点,无缝对接进入分类垃圾收运系统、资源回收处理站。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2020年3月底前,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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