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
本报讯(记者 李楷诚 通讯员 陈金茂 庞宇勋)3月16日上午,郭某某与友人在吃早餐时,一时高兴喝了一杯白酒解馋,没想在离开早餐摊不久便被交警查获。
当天上午,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在一环桂平路口设置检查点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9时许,一男子佩戴着口罩驾驶一辆弯梁摩托车进入检查点,当执勤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时,一股浓烈的酒气隔着口罩扑鼻而来。执勤民警立即对男子采取措施,并采用酒精检测仪对他进行酒精检测。经过测试,男子酒精含量为4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男子叫郭某某,玉州区人。据郭某某称,自己喜欢喝酒,但因疫情,已多时未和友人一起吃早餐喝酒了。当天吃早餐时,一时高兴便和朋友小酌了一小杯白酒,没想到离开早餐摊不久就被交警查获。
目前,郭某某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其作出驾驶证扣12分、罚10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疫情期间,防疫不能松懈,同时交通安全更要牢记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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