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在法院,检察员在检察院,被告人在看守所……2月24日上午9:00,一起诈骗罪二审案件在玉林中院开庭。据悉,该案为广西法院使用“四方庭审”系统实现刑事案件“全在线”开庭的首例案件。
疫情当前,玉林市中院推行刑事案件“全在线”审理模式,在实现连线看守所远程开庭常态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连线方式,实现审判人员、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四方分隔四地,可同时参与庭审的“四方开庭”模式。
看守所远程开庭常态化
一星期开庭40件刑案
2月17日,玉林中院审判系统排期数据显示,当周刑事案件计划开庭数为14件,平均每天近3件。可是,由于疫情防控需要,玉林市所有看守所在押被告人严禁提押。无法提押犯人,便无法开庭,问题亟待解决。
“全面使用看守所提讯系统讯问,开庭!”玉林中院刘拥建院长指示。
中院技术部门立即向本市7个基层院下达技术保障指令,要求确保看守所提讯设备正常运行,技术保障人员随时待命随叫随到。中院刑一庭指派专人协调全市8个法院的提讯需求,统筹安排,与各看守所协调沟通,落实每个提讯案件排期,确保不误事。
2月17日至21日,全市两级法院刑事案件开庭40件,100%使用提讯系统完成庭审。
扩展连线方式
首次采用“四方开庭”系统审理案件
“在已连接看守所的基础上,使用互联网将辩护人加入庭审行不行?”“在案情允许的情况下,检察院也通过远程方式加入行不行?”玉林中院技术团队为了突破远程开庭案件适用范围单一的格局,进一步扩展连线的方式,为此,他们忙着网内网外数据交换,忙着就庭审举证质证,笔录签写等问题讨论解决,“法院+检察院+看守所+辩护人”四方开庭初现雏形。
2月24日上午,玉林市中院首次采用“四方开庭”系统开庭审理了周某诈骗上诉案。刑二庭彭嘉崎庭长任审判长,市检察院检察员唐茵支持出庭。审判庭上,只有合议庭法官和书记员,检察员在检察院,上诉人周某在看守所。
庭审耗时50分钟,使用“四方开庭”系统,全程在线讯问、举证质证,辩论及记录,画面清晰,声音流畅,进展顺利。
据了解,当天庭审,周某自行辩护,没请辩护人。市中院技术人员介绍,虽然没连线辩护人,但目前该系统在技术上支持无论辩护人在哪都能连线进来。通过该系统,庭审形式更灵活,可实现四方人员在疫情期间“零接触”参与庭审。下一步,玉林中院将在“全在线”审理模式的技术探索、适用“四方开庭”刑事案件范围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更好地推动形成法院智慧诉讼服务“玉林模式”。
(记者 陈梅 通讯员 杨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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