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玉林讯(记者/闭初健通讯员/钟艳艳)2月14日,玉林市公安局召开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开展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的战果,目前已查处案件48起,涉案金额21万元。
经查,玉林市福绵籍居民薛某某,1月15日在外出旅游时出现低热,返回玉林后,到相关医院就诊过程中,隐瞒与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且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新冠肺炎的预防、控制措施,在没有采取足够防护措施情况下擅自与他人接触,导致其感染的新冠肺炎存在传播的严重危害。1月31日,薛某某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于2月1日对薛某某立案侦查,并采取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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