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产品新闻发布会现场。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曹文波介绍产品情况。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邮储银行榆林市分行负责人共同为榆林市第一位组合贷客户发放贷款。
启动仪式。
12月5日上午,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邮储银行榆林市分行联合召开“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发布仪式,正式发布“住房公积金贷+商贷”产品,并为榆林市第一位组合贷客户发放组合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商贷”组合贷款是指既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满足职工购房资金需求时,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与银行住房商贷各占一定比例的组合住房贷款。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贷+商贷”组合贷款,是指榆林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限制,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由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补充而形成的一种贷款模式。组合贷款集合了商业贷款可贷款额度高和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两种优势,既可满足贷款额度的要求,又可降低后期利息支出,可有效减轻职工购房负担,更好地解决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足等问题。
据介绍,邮储银行榆林分行是榆林市首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与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组合贷款协议的合作商业银行。作为组合贷款首批试点行,邮储银行经过两个多月的测试,于今年12月5日正式实现首笔贷款投放,这也标志着组合贷款在榆林市正式落地。
据邮储银行榆林市分行产品经理介绍,组合贷业务中公积金最高可贷60万元,公积金贷款年利率3.25%,最长期限是30年,还款方式有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组合贷业务中商业贷款加公积金贷款总金额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的70%,商业贷款利率根据每月20日人民银行LPR(贷款基础利率)变动加点浮动,最长期限是30年,还款方式有等额本息、等额本金。
组合贷操作流程:第一步,借款人先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公积金中心信息登记表”,并按照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条件提供相应资料。第二步,借款人携带“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公积金中心信息登记表”到银行申请商业贷款,审批通过后填写借款合同。第三步,双方贷款材料审批通过后,三方(公积金管理中心、邮储银行、借款人)同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证。第四步,办妥抵押登记证后,三方(公积金管理中心、邮储银行、借款人)同时到市公证处办理公证。第五步,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拿到不动产登记证明和公证书,具体约定日期同时发放公积金委托贷款和商业贷款。第六步,房地产开发商在银行开立两个保证金账户,对未办理正式抵押权登记的贷款对应进行担保。
发布会上,还为榆林市首位“住房公积金贷+商贷”组合贷款客户高女士发放了贷款。据了解,高女士在“盛翔华庭”购买了一套总价114万元的房屋,首付30%即34.2万元后,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了最高贷款60万元,剩余19万元在邮储银行申请一手房按揭贷款。拿到贷款的高女士高兴地说:“组合贷款让我一下子贷到了79万元,利率还比一般的商业贷款低,大大减轻了我的购房资金负担,帮我圆了安居梦。”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榆林市分行行长马丕强,代表邮储银行榆林市分行就“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后期工作推进作出承诺:“邮储银行榆林市分行将充分利用网点数量多、网络覆盖面广的服务优势,将公积金组合贷款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点工作来落实,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邮储银行将协助各级公积金中心管理机构,结合榆林区域市场实际,不断扩大楼盘的准入,优化公积金组合贷的工作流程,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理效率。” 文/高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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