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东 通讯员 黎勇)12月26日,玉林城区二环北路内某酒吧在开业庆典过程中,为了增添喜庆气氛,酒吧管理人员魏某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了鞭炮。结果,魏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当天11时许,玉林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玉林城区二环北路某酒吧在开业庆典过程中燃放鞭炮,给环境造成了污染。
接到报警后,该所民警马上赶到现场。酒吧位于二环北路南侧的玉林·毅德国际商贸城内,属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民警到达时,庆典已经结束,但仍可看到地上残留的大量鞭炮纸屑。
经询问酒吧工作人员、查看监控视频,民警确定该酒吧的管理人员魏某(男,33岁)有重大嫌疑。此时,魏某已离开现场。民警做酒吧其他人员的思想工作,通过他们敦促魏某尽快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当天19时许,魏某来到派出所接受问讯,对非法燃放鞭炮的事实供认不讳。魏某称,当日11时8分,为增添开业喜庆气氛,他拿来了两盘今年8月购买的鞭炮燃放,看到民警后,他意识到不妙迅速离开了现场。
目前,魏某已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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