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立萍)“交了钱办了卡,说好的分店却不开了,想退卡商家老是故意拖延……”11月4日,玉林市市场监管局、玉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部门约谈多次被消费者投诉的玉林市吉施达健身服务有限公司,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及时圆满解决消费纠纷,共同构建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诚信放心的经营环境。
据悉,截至10月30日,玉林市市场监管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共收到消费者对玉林市吉施达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的投诉34件,投诉的消费者总人数达38人,涉及金额总共307705元。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对消费者提出的退还服务费用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没有按照相关限额规定办理预付卡收费等。
“约谈目的就是为了加强监管力度,杜绝或减少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完善服务制度,做到诚信经营、依法经营。”玉林市市场监管局消费环境管理科科长何建中告诉记者,该企业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相关规定。该局已责令玉林市吉施达健身服务有限公司限期整改,要求其要多了解和学习相关的法律条款,进一步明确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尊重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服务机制,畅通投诉渠道,以便能够快捷受理与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要及时抓好消费纠纷的整改,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好消费者投诉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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