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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配偶一年给假30天,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20天……”近日,“专家建议,上世纪80年代出台的探亲假制度已没有普遍存在必要,亟须改造”的消息引发热议。众多网友称,别说没休过,这个假压根儿没听说过。一时间,关于“是否应该取消探亲假”“探亲假沦为纸上福利”等话题引发热议。
在玉林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是否落实了探亲假制度?记者就此采访了10多名企业员工和公务员发现,“探亲假”成空中楼阁,虽然知道自己有休探亲假的权利,却是“有假不敢请”,大部分职工没请过探亲假,只有少部分国企员工按制度休假。外地员工都认为“有必要”的探亲假为何请假难?
现象:虽然单位会批假,但大部分职工没享受到探亲假
张玲老家在桂林,2008年考入玉林工商系统。“探望配偶,每年有30天探亲假,探望父母有20天,未婚一年一次,已婚四年一次。”身为公职人员,张玲对《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很了解,但工作11年,她只休过1次探亲假。
“当时入职才两三年,手头上的工作也没那么多,就请了一次,回去带父母到云南玩了一趟。”工作后,张玲才发现,能陪伴父母的时间越来越少。如果没有探亲假,很难有机会带父母去旅行。
张玲说,与很多单位一样,管理岗有不可替代性。工作忙起来,连周末都不能正常休息。若一下子请20天的探亲假,工作落下太多,自己也不好意思再向单位请探亲假。“我们单位也有好几个是外地的同事,也没见他们请过探亲假。”
“对于探亲假,我太有发言权了。”2007年,家在百色的李华从玉林师院毕业后就考入了玉林某事业单位,工作十几年的她从未休过探亲假,“在我们单位,这项制度听都没听过。”
记者采访发现,探亲假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是“休假难”,而在民营企业则是“没有”。记者随机询问了10名在企业工作的市民,他们都没享受过探亲假,其中不少人还不知道有这项权利。李萍在一家香港企业从事管理工作,入职9年的她直言,公司只有带薪年假制度,没有探亲假。
原因:探亲假“太老了”,受惠群体不广泛
“像我们离家远,家里有老人,探亲假很有必要。”老家在山东的李康是玉柴集团的一名职工,他最近也在关注“是否取消探亲假”的争议。工作11年,没结婚前,他每年都会请探亲假回家陪伴父母。结婚后,李康每4年就请一次探亲假。“如果取消探亲假,山长水远,更少有时间带孩子回家了。”
李康说,在玉柴集团,很多像他这样的外地职工。公司一直以来都根据国家规定保障职工的探亲假福利,绝大部分外地职工都会按照请假流程向公司申请探亲假。
据悉,目前实施的探亲假来源于1981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其中明确规定,“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也就是说,探亲假并非“全民性”的假期,而是仅限条件范围内的单位职工。
“现在的年轻人大多离乡背井在外打拼、工作,大家都希望有探亲假,只允许一部分人休,不妥当。因为不广泛,也不利于探亲假的落实。”记者采访发现,不管是公务员还是民营企业员工,他们都希望有探亲假,可以“常回家看看”。
心声:完善探亲假,解决“休假难”的问题
李萍的看法在受访者当中颇具代表性:“探亲假或许在时长、可操作性等细节方面有改进空间,但无论从亲情需要出发,还是从增加劳动者假期福利的角度来看,一刀切地取消探亲假都显得操之过急,而应通过法律等有效途径,解决探亲假休假难的问题,与时俱进地修订完善探亲假制度,让制度善意充分释放,让劳动者福利真正落到实处。”
城区某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休息休假有以下种类:休息日、法定年假日、探亲假、年休假、婚丧假。探亲假是否应该取消,主要看探亲假的立法背景和劳动者是否还应继续享有这部分权利。
“探亲假如果取消的话,是否有相应的法律制度来保障不能与家人团聚的劳动者的权利,所以我认为基于保护劳动者权利的角度,不能盲目取消探亲假制度。”陈律师表示,不管探亲假去留与否,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从法律层面讲,1981年制定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的规定》未被明令废止,应继续遵守,在未被废止前具有法律效力。
(文中人物为化名)
(记者 庞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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