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代表送上锦旗
“真的非常感谢你们,使得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11月1日,来自福绵镇福绵村第六农经社的村民代表将写有“依法执法保公正,伸张正义为人民”的锦旗赠送给福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在法院的依法执行下,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法律的保护。
合同到期不搬家起纠纷
在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赵某华、唐某权等5人租用了申请执行人位于福绵镇的一处房屋。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5人未按规定搬离,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申请执行人遂向福绵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华、唐某权等5人搬离租房。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赵某华、唐某权等5人将该房屋归还给申请执行人。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迟迟不肯履行搬离租房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依法向福绵区法院提出强制执行。
法官温情解难题
法院受理该案后,执行法官进行了实地调查并了解到,赵某华、唐某权等人之所以没有按时将房子腾出来归还给申请执行人,原因有两个:一个是该房屋住着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人,行动不便,尚未将老人的住处妥善安置好;另一个是租赁的时间长了,房屋里堆积的杂物过多,清理困难。
执行法官了解具体情况后,组织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进行调解。执行法官释法析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邻里和睦的角度出发,劝导双方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双方能够互谅互让,希望申请执行人能从被执行人的家庭状况和现实因素综合考虑,争取时间让被执行人妥善安排老人且清理杂物,适当宽限被执行人执行义务的日期,并依法告知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最后,在法官的调解下,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延迟两个月搬离房屋。
两个月后,被执行人赵某华、唐某权等5人按照约定腾空了房屋,法院也于2019年10月18日将该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记者 黄清 通讯员 林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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