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广受社会关注的“斑美拉”特大传销案在玉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余某容等19名被告人出庭受审。据悉,该案是玉林警方破获的涉案金额最大的非法传销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闭某成于2014年12月在香港注册成立亚洲斑美拉美容养生机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斑美拉”公司)。2015年下半年开始,余某容、闭某成等人以销售化妆品为由,采取拉人头获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模式开展活动。首先要求每个人都必须有一个已加入者介绍(推荐)才可以加盟“斑美拉”。“斑美拉”公司规定,根据一次性购买特定数量货物的多少由高到低划分为特级代理商、一级代理商、二级代理商、三级代理商、普通会员五个等级。成为代理商后,通过“零售利润”“批发差价”(即不同层级代理商进货价不同差价)“感恩提成”(即公司给该代理商其下线每次报单进货总额的10%)获利。
为了攫取更多非法利益,余某容等人采用上述营销方式大量发展下线。截至2018年10月9日,“斑美拉”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下线共计38671人,层级24层,至2018年9月30日,经营金额4377524190元。本案中被告人何某桦等人陆续被发展成为“斑美拉”传销组织的高级代理商。
玉州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余某容、闭某成等19人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0月28日10时许,余某容等19名被告人被带上玉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庭的被告席。庭审中,控辩双方将围绕庭前会议明确的庭审重点展开质证、辩论。余某容等20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辩护,充分行使了诉讼权利。
因该案涉案财物巨大,案情复杂,庭审预计需要10天时间。玉州区人民法院将严格审理该案。据《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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