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曾昶 通讯员 林增崇)近年来,玉林公安交警始终坚持严格执法,持续严管高压,严厉整治“酒驾、醉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成为广泛社会共识。但部分驾驶人仍心存侥幸,肆意酒驾醉驾,有的甚至引发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危害。为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玉林公安交警直属四大队于10月25日对今年9、10月查获的42名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人实名曝光。
在今年9月1日至10月23日开展的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中,该大队查获一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其中于9月17日21时10分许查获的教练车驾驶人陈少华,其作为一名小车教练员,当晚与学员聚餐时喝了一瓶啤酒,然后驾驶桂KE55**教练车沿玉林城区江滨路、中秀路往竹美桥洞方向行驶,至竹美桥洞路段,被交警查获,其酒精含量为44mg/100ml。根据相关规定,交警部门对其处以15天拘留、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还有一些驾驶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在接受呼气检测时或含着管子不吹气,或吹气时断断续续,或赖吃槟榔、喝红牛导致检测结果不准确,丑态百出。有的驾驶人酒驾时还搭乘了父母或者孩子,遇到交警检查时当着孩子的面撒谎,给孩子树立了坏榜样。
今年以来,该大队已经公开实名曝光酒驾、醉驾和无证驾驶人152名,他们都被依法处以罚款、驾驶证记分、暂扣驾驶证甚至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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