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送牌匾感谢。
本报玉州讯 8月20日上午,申请执行人玉林市某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有关代表将一块写有“扫黑除恶,执法为民”的金色牌匾送到了玉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徐建国专委的手里,并连忙道谢:“感谢法院的执法公正,你们辛苦了!”
1995年,玉林市某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通过合法程序从玉林市国土资源局取得了一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面积约17424.26平方米。而被执行人陈某焕、陈某基、陈某成三人未经社区居民委员会允许,非法占用并于2010年12月私自突击在该土地上占用其中85平方米修筑一条硬化水泥路。申请执行人要求被执行人拆除并清理建筑垃圾,但被执行人不但不听劝告,反称自己行为合法。纠纷发生后,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要求陈某焕、陈某基、陈某成三人拆除非法侵占申请执行人玉林市某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享受合法使用权的85平方米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并清除、搬走拆除的建筑垃圾。
由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决定强制执行。2019年8月13日,玉州区人民法院制订了周密的执行方案,由副院长吴仲进任执行总指挥长、徐建国专委任现场指挥长,调集50余名干警,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南江派出所、玉州区司法局等有关部门的配合下,连续作战6小时,依法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国有土地上的建设物及种植的农作物进行强制执行,将被非法占用的国有土地返还给申请执行人,让这起拖延6年的“骨头案”得以顺利执结,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于是有了申请执行人送来牌匾这一幕。
(许 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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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玉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