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玉州讯 夫妻离婚,儿子是判给亲生母亲,还是没有血缘关系的继父?按照常理,一般会以血缘关系来决定孩子的抚养问题。然而,近日,玉州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中心法官却不走寻常路,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并把孩子的抚养问题一并化解。
覃某经人介绍于2013年1月与周某认识,此时覃某已怀胎7月,也许迫于腹中胎儿即将出生的压力,双方经过简单的了解后,不够一个月就登记结婚。儿子周某先出生后,与继父周某及周爷爷、周奶奶一同生活在玉州区某镇老家。覃某因与周某吵架,于2016年到玉林市区打工,并与周某分开生活至今,期间偶尔回老家看望儿子。
主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认为周某虽然与周某先无血缘关系,但周某先一出生就随周某一同生活至今,周某对周某先进行了抚养教育,双方形成了继父子关系,继父子关系与亲生父子关系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周某有要求抚养周某先的权利。同时综合考虑原、被告抚养能力,周某先生活、学习、成长环境因素,认为继父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利益的最大化实现。
法官将案件法律适用情况与覃某释明时,覃某不理解:周某先与周某无血缘关系,不同意由周某抚养。主办法官没有放弃调解,而是从周某先现实的生活情况出发做覃某工作。覃某也认可被告周某及其父母对周某先不错,同时承认自己打工后回去看儿子的次数较少,自己与儿子较为陌生,反而儿子与继父及爷爷奶奶关系很亲密。周某也表态,会对周某先视如己出,好好抚养成人;覃某在不影响周某先学习、生活情况下,可随时探望。
在法官的调解下,最终,覃某同意周某抚养周某先。
(罗 莉)
新闻推荐
快乐英语的“互联网+英语教育”模式为学生及家长创造了价值,受到社会的欢迎。唐昊利用晚上休息时间维修同学们的故障手机...
玉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玉林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