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黄清 通讯员 杨燕) 亲兄弟因为建筑材料的堆放问题闹了别扭,还引起了更深的矛盾。近日,福绵区法院新桥法庭走进当事双方的家中,联合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将违建的围墙拆除,调解并处理了该起排除妨碍纠纷案件。
原告吕某明与被告吕某贵、甘某某(夫妻关系)均是福绵区沙田镇砥柱村村民,原告吕某明与被告吕某贵是亲兄弟,两被告的房屋位于原告房屋门口的正前左侧。2017年10月,两被告盖建楼房时,将建房材料堆放在原告出行必经且唯一的通道上,使原告一家出行受到阻碍。该通道属于原、被告兄弟共有,并非被告的私人土地,因此,双方发生了争执。
两被告一气之下,用水泥和砂石在原告房屋门口建起了围墙,严重影响了原告一家的通行,妨碍了原告正常的生产生活。村委曾多次进行调解,但被告一直不愿拆除违建物。2019年1月,原告吕某明起诉被告吕某贵、甘某某,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拆除违建物,恢复原路。办案法官接到该案后,立即带领书记员到福绵区沙田镇砥柱村,召集双方当事人前往现场勘查,了解案情。在勘查现场,办案法官发现原、被告矛盾已发展到白热化,决定从情、理、法的角度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吕某明不仅是你们的邻居,也是亲兄弟。”办案法官对被告吕某贵进行耐心细致的劝说,最终被告认识到自己建房影响兄弟的正常通行是错误行为,当即表示愿意尽快拆除妨碍墙,修复道路,恢复原告一家的通行。而原告也认识到建房堆放建筑材料难免会有占用道路的情况,有问题应该两兄弟协商解决,不应一时性急,大吵大闹。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和解,两被告自行拆除了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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