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邓林燕)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在玉林贯彻实施的基本情况,推进玉林市生态文明建设,确保饮用水水源的质量和安全,玉林市组织执法检查组对饮用水水源保护问题进行全面检查。这是记者从3月19日开展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动员汇报会上获悉的。
本次执法检查组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抽查、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察看、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玉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的规划与建设、经费投入、污染防治等情况。
目前,玉林市共有18个市级、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市级5个、县级13个)。截至2019年3月,玉林市67个市级水源地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114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26个,完成率22.8%。下一步,玉林市将加大县级水源地整治的督办力度,进一步加强监管,巩固整治成果,同时加快推进郁江引水工程环境问题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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