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贯彻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玉林市委、市政府专门研究出台了“1+6”文件,提出搭建政商沟通联系平台,建立完善六个机制,规范政商交往七种行为,明确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五个严禁”,也包括企业经营者的“五个不”,厘清了政商交往底线。各级各部门要始终坚持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成我们自己人,融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切实做到“四个主动”:即主动到民营企业中调研、主动和民营企业家交朋友,主动了解服务民营企业诉求、主动参与民营企业特别需要参加的重要发展经营活动。尤其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的情况下,领导干部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真正把企业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当成家里的事,全力帮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不断提升对企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真正做到政商之间“亲”不逾矩、“清”不远疏、“亲”而有界、“清”而有为,努力形成“亲上加清”的良好政商交往模式。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依法依纪依规,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的前提下,大胆开展工作,大胆与企业家接触交往,大胆亲商安商。只要是为了事业、出于公心、益于发展,都要满腔热情地与民营企业家交流接触,毫不含糊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要引导民营企业家主动同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交流,守法经营,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要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充分发挥建言献策、参政议政作用。要加强服务情况考核考察,将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克服困难、创新发展的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考察范围。要健全政商交往中的容错纠错机制,营造支持改革、宽容失败、鼓励担当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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