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动手推搡交警
本报讯(记者 黄清 通讯员 宁静 余绍梅)1月28日9时50分左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交警巡逻至新桥镇被霞村村委路段时,发现路边停靠有一辆悬挂粤C22104车牌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套牌嫌疑。二大队交警要求该驾驶员李某出示车辆相关手续及本人身份证明材料,李某均无法提供。交警用警务通手机查询该车号码,发现该车已是报废车辆,交警按照法律规定要暂扣其车辆进行下一步调查。
听到要被扣车,李某情绪很激动,大声嚷嚷:“凭什么扣我的车,我停在路边都不行吗?”交警向其说明如没相关手续将需对车辆进行暂扣的法律规定。此时的李某已经激动得失去理智,完全不听劝阻,突然动手推搡交警,导致毫无防备的交警的右手中指受伤。劝解无果,交警只能报警处理。
经审问,男子李某被查的白色面包车(粤C22104)的车牌是在新桥镇被霞村村委门口附近的收废旧店里捡来的,而该车牌原系广东省的一辆蓝鸟牌轿车。这辆面包车为石和镇一个幼儿园所买,买了大约4年,已达到报废标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李某对其阻挠交警履行扣押职务,推搡执法交警,妨碍交警执行职务等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李某有多条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人李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机关送至玉林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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