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在医院里的庭审。
本报玉州讯 1月25日上午,玉州区人民法院在广西南宁茅桥中心医院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庭审。
据悉,涉案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现正在茅桥医院接受治疗。对此,为了照顾患有严重疾病的被告人,玉州区人民法院刑庭团队做了周密安排。开庭当日,玉州区人民法院刑庭团队及法警,带上开庭所需的审控辩三方的标识牌、电脑、打印机、案卷等物品,驱车前往距离本地两百多公里的茅桥医院,在医院内设立临时法庭,集中、公开开庭审理了三起刑事案件,充分保障了涉案被告人当庭质证、辩护的权利。
自从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特别是最高院推行的“三项规程”(即《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以来,玉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积极贯彻落实“三项规程”,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庭审实质化,最大化地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保障被告人的刑事诉讼权利,以“看得见的公平”实现司法公正。(吕 辉 文小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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