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宗海) 最近,玉林城区的洛先生因为一部从网上购买的“苹果”手机纠结很久——新买的iPhone 7 Plus没用就“哑巴”了,卖家声称手机还在保修期,让洛先生快递回来给他处理,没想到卖家还失联了,洛先生“机”财两失。
2018年12月25日,市民洛先生在微信群里看到有人出售一台128G的国行9成新苹果 7 Plus手机,只要2199元,比苹果官网价格便宜许多。洛先生微信添加了卖家张先生,卖家称,手机没有质量问题,不曾维修,手机还在保修期内。洛先生心动了,就微信转账给张先生。
洛先生拿到手机后,发现手机充满电后自动关机两次,后来,手机还无法外放声音甚至死机。
洛先生找维修店了解到修好手机要几百元,于是向卖家张先生提出退款要求。张先生说,二手机卖出去不能退款,手机出现问题并不是他造成的,可能是运输途中造成的。随后,张先生声称手机有发票可以保修,让洛先生用快递送手机给他,他负责维修。
手机寄回去后,洛先生却联系不上张先生了,想着自己可能“机”财两失,洛先生只好选择报警。
市消委会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 买手机尽量去规模大、信誉好的正规专营店,切忌为图便宜在私人或者小摊小店处购买。购机时一定要索取发票、信誉卡,一旦发生质量、服务纠纷时,发票、信誉卡是投诉、解决纠纷的重要凭证。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向有关部门或拨打12315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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