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温驷昌 通讯员 江丽盈) 1月3日,市工商局玉州分局发出首张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玉州区粤天电子产品经营部领取了这张执照。这是工商部门发出的玉林市首张网店营业执照,也属于全国首批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之一。
据了解,玉林市首张网店营业执照持有者李先生在拼多多平台主营电子产品等,了解到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电子商务法》关于电商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等规定后,李先生向工商部门咨询,获悉了办理执照相关事宜。
李先生所在的拼多多平台已于2018年12月30日上线运行了网络经营场所证明系统,他使用该系统获得了自己的网络经营场所证明,于1月3日到城中工商所提交办照材料。工商人员对照审查了材料后,当场予以办结。当天上午,李先生就拿到了营业执照。
工商部门提醒电商经营者,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与实体店不同的是,仅可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其住宅屋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在线下开展有经营活动的电商经营者,不能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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