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冰 通讯员 丘湘晖)日前,记者从玉林市社保局获悉,经过依法公开招投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市分公司和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玉林市职工大额补充医疗费用统筹项目。随着服务合同的签订,标志着玉林市职工大额补充医疗费用统筹项目正式推行,预计2018年有5000多名参保患者能获得此项保险的理赔,人均减轻10%左右的医疗费用负担。
据了解,自2018年1月1日起,玉林市为了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盘活职工大额医疗统筹基金,引入商业保险经办补充医疗保险机制,实施了《玉林市职工大额补充医疗费用统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依据该《办法》,玉林市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保障基础上,每年在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中提取资金,建立职工大额补充医疗费用统筹制度,为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的职工统一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由商业保险公司对职工因患病住院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按比例给予二次报销。
依据该《办法》,参保职工单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待遇后,个人负担的全部医疗费超出起付线6000元的部分纳入补充保险报销范围,由商业保险机构按赔付比例给予二次报销。参保人员单次住院报销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0元,自然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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