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审理现场
本报讯(记者 黄清 通讯员 莫晓敏)“原、被告当庭和解,双方握个手吧。”11月8日上午,在新桥镇永宁村村委旁,福绵区人民法院新桥法庭巡回开庭审理了一起相邻纠纷案件,在法官的劝解下,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和解。
原告黄某与被告谢某均是新桥镇永宁村人,黄某有0.5亩责任田与谢某的一块水田相邻。2009年,谢某在其水田上建起房屋和腐竹作坊,排污口正对着黄某的责任田,作坊、生活污水排出时浸入了黄某的责任田,而黄某种在墙角的番石榴树影响了谢某房屋的采光。两家邻居为此心生怨气,争吵了多年。期间,村干部多次对双方进行劝解均无果,黄某遂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多次到现场勘查,考虑到仅是简单机械的判决并不能解决纷争,双方的积怨与隔阂难以消除,为此,法庭将庭审搬至村里进行审理调解。庭审上,办案法官给双方讲了《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又从道德情理上分析相邻关系,耐心地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谢某同意停止向黄某的责任田排污,并将排污口封住,黄某也同意砍掉影响谢某房子采光的番石榴树。
新闻推荐
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推进会强调 抓住重点突破难点 营造良好氛围
本报讯(记者温驷昌)昨日下午,玉林市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委部署要求,明确工作措施,对全...
玉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玉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