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控里,两车碰撞瞬间
本报讯(记者 黄清 通讯员 林增崇)日前,闫某驾驶电动车在转弯时没有按规定避让直行电动车,导致电动车驾驶人韦某受伤、两车损坏。为此,违反了交通规则的闫某向韦某赔偿了3400元。
事发当天12时许,在玉林务工的河北省沧州市人闫某,驾驶一辆电动车沿中秀路由竹美立交桥往火车站方向行驶,至中秀路果菜市场路段时,左转弯越过道路双实线往对面行驶过程中,与韦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韦某右脚轻微挫伤的交通事故。
交警接警后来到现场处理,双方对交通事故原因各执一词。后来,交警提取了事发现场附近的监控,还原了事故发生的经过:事发时,闫某驾驶非机动车行驶在靠双实线一侧的机动车道上,至果菜市场路段时左转弯越过中心双实线向对向行驶,没有按规定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行,与直线行驶的韦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
根据相关法规,闫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韦某不承担此次事故责任。
事后,双方就事故损失进行协商,由闫某一次性赔偿韦某医药费、车辆维修费等共3400元,并承担自己的车辆维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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