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高苗报道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清单中“榆阳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设施长期闲置,渗滤液污染突出”的问题,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该问题已完成整改,进入验收销号程序。
根据市政府2016年第48次专项问题会议纪要和2017年第8次会议纪要,从2017年3月1日起,榆林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停止运行,榆林城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由榆林高新区生活垃圾厂接收处理。
为强化渗滤液处理,市政府三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市住建局先后同西安、北京、山东等多家污水处理专业公司和专业单位联系对接,寻求解决办法,形成了有效的处理工作机制。2017年9月27日,市政府研究确定,由榆林市德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处理。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由榆林市兴骏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按照危废品的规范要求负责运输渗滤液。2017年3月1日至6月11日,共运送2144吨至榆林高新区垃圾渗滤液处理站。2017年10月27日至2018年10月4日,运送生活垃圾渗滤液到榆林市德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80车次,合计4032.9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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