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执法工作人员在玉容路原秀水收费站依法检查过往车辆。
本报玉州讯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禁燃工作取得成效,玉州区于重阳节期间,在进入玉林城区的重要交通路口设立检查点,严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玉州区分别在玉容路原秀水收费站、玉林市工贸学校、玉石路仁东加油站等6个入城重要交通路口处设立检查点,组织了由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单位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检查队,依法对过往的车辆进行排查,对发现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依法进行收缴。检查中,联合执法工作人员还将《玉林市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等有关宣传资料发给过往的司机,宣传教育司机要严格遵守玉林市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有关规定,摒弃陋习,倡议新风,文明过节,自觉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减轻空气污染,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共同创造文明、安全、宜居、优美的城市环境。
10月15日,是联合检查行动的首日。当天,玉州警方出动了50名警力,排查车辆约1110辆。
据悉,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燃放数量越来越大,烟花爆竹燃放过程中会形成烟雾和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极易导致雾霾天气,危害人体健康,尤其对孩子身体健康和安全影响更大。对此,玉林市人民政府不久前印发《玉林市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10类场所、区域以及玉林市二环路内禁止任何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同时明确违反者将会受到500元至1000元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面临治安拘留、追究刑事责任处罚,希望广大市民对此《规定》切莫掉以轻心。
(罗仲平 文达新 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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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9月18日早上,位于玉东大道的某店铺开业燃放鞭炮,地上满是爆竹碎屑,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火药味。玉东派出所民警闻讯赶到,对燃放鞭炮的蒋某等5人依法处以行政处罚。这是玉林市最新“禁炮令”出台后,触限受罚的第一案。此次严格执行规定,就是要向社会发出一个信号:“禁炮令”,这次动真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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