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就业扶贫特设公益性岗位什么情况下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答: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①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再就业的;
②通过其他途径实现脱贫的;
③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的;
④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⑤无故连续旷工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⑥严重违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制度的;
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⑧其他法定情形不适宜继续工作的。
(榆林市就业创业脱贫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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