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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作为第三人出庭对本人产生哪些影响

来源:南国早报 2018-10-04 16:18   https://www.yybnet.net/

南国早报李燕整理

父亲病重,不能作为第三人出庭怎么办?

王先生问:有人告我家的邻居,我父亲是该民事诉讼的第三人。父亲病重不方便出庭可以吗?需要向法院提交什么材料吗?还是直接不出席就可以?会损害自己的利益吗?

麻强律师解答: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当事人出庭有利于法院查明案件的事实。如果确实不方便,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代理人的职责就是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确实没有代理人的,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并不影响法院的审理。

员工为公司合作单位维修致死,算不算工伤?

张先生问:我所在公司承揽的某基建项目已竣工并通过验收交付甲方使用两个月了,但因台风袭击,大风吹掉了几张铝扣板,甲方物业私下叫我们员工(公司事前并不知道)过去维修,结果铝板掉下来把我们的员工砸死了,这属于工伤吗?

麻强律师解答: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虽然本次事故中员工没有受到单位指派工作,但确实是为了履行职责而导致身亡。只要工人与你们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就属于工伤。

出差期间,员工在宾馆猝死是否算工伤?

莫先生问:我的弟弟莫某生前系玉林市某公司业务员。今年6月25日,公司派莫某至广州市洽谈业务。当晚,莫某跟顾客吃饭喝了点啤酒后,就回入住的宾馆休息。次日下午,宾馆管理人员多次打电话到其房间但没人接,也不见人下来办退房手续,立即到莫某入住的房间查看,发现莫某躺在床上,已经停止了呼吸,医生诊断为心源性猝死。现莫某生前公司称,是莫某自己本身疾病原因所致,不是工伤,因此,拒绝赔偿。该情形是否是工伤?

林剑律师解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同时也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因此,死者莫某是在因公出差期间突发心源性猝死,且因公出差期间没有违反其他禁止性的规定,其符合工伤认定的要求。

10月8日(周一)值班律师

下午唐柳依依,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房地产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案件、婚姻继承纠纷等法律业务。联系电话:1858776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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