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核,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
一、申请人尤小艳,不动产坐落于榆阳区青云镇尤家湾村3组,不动产权利类型:宅基地使用权,面积196.850平方米,用途农村宅基地。
二、申请人李建华,不动产坐落于榆阳区青云镇尤家湾村3组,不动产权利类型:宅基地使用权,面积196.850平方米,用途农村宅基地。
三、申请人高晓红,不动产坐落于榆阳区红山东路云岗巷东5排1号,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面积223.080平方米,用途城镇住宅。
四、申请人马增宝,不动产坐落于榆阳区桃源路星盛巷西14排7号,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面积97.440平方米,用途城镇住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送达地址:榆林市高新区明珠大道天源路63号不动产登记局532室,联系方式:0912-3591665。
榆林市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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