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付景宜
为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市公安局在上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基础上,制定印发了《进一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实现扫黑除恶宣传网上网下全覆盖,扩大群众知晓率。目前,发放宣传资料及公告2.5万余份,张贴“扫黑除恶”横幅、标语1000余条,利用电子滚动屏播放宣传标语5000余次,全市186个公安微博、22个公安微信公众号形成宣传矩阵,联动转发扫黑除恶相关内容。
社会面宣传。市公安局出动宣传车,录制了扫黑除恶、打出新闻敲诈等相关知识,深入街道、车站、集市循环播放。协调广告公司,在市区主要路口的大型LED屏幕滚动播出扫黑除恶广告视频、图片和扫黑除恶战果,展示公安机关打击整治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工作成效。各市县分局在辖区、街头、广场、商场、集贸市场、车站等人员、车辆过往密集地段,利用LED屏、出租车宣传屏、公交车车载电视等,滚动播出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告知群众举报电话。在重点单位周边、主要街道商场、重点设施沿线,悬挂“扫黑除恶”横幅标语,通过摆放展板、张贴通告、散发传单,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重点部位宣传。基层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厂矿、车站、工程队、夜市等容易滋生黑恶违法犯罪和黑恶势力经常活动的场所、部位张贴标语、横幅,宣传黑恶犯罪的特征、表现形式、社会危害等内容,宣传对举报人进行保密、保护和奖励的相关政策,在重点部位设立举报箱,号召全市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提升群众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新媒体宣传。充分发挥公安门户网站、@榆林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平安榆林以及西部网、华商网、榆林网、大秦网以及网络大V等新媒体作用,依托“榆林公安”官方微博、14个分县局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打击重点、群众举报内容、举报途径、举报方式等,揭露黑恶势力犯罪的手法和社会危害,发布扫黑除恶相关信息、通报,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参与意识。同时,市公安局组织公安新媒体就打击新闻敲诈等工作及时发布战果,引导舆论。
传统媒体宣传。市县公安机关充分协调各级主流媒体同向发力、协同作战,通过积极协调,在《榆林日报》开辟“扫黑除恶”专栏,并与市电视台“法制经纬”栏目深度合作,报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树立“争大报,上头条”意识,加大在《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陕西日报》等中省主流媒体上的宣传力度,刊发了《榆林警方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稿件,在传统媒体、新型媒体集中刊发一批有分量、有影响的稿件,营造声势,扩大影响。
新闻推荐
干部作风问题举报渠道举报电话:0912—6087079,地址:榆林高新区榆溪大道13号市委6楼西会议室,邮编:719000,联系人:高鹏1364922527...
榆林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榆林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