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杜玮)7月7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授牌仪式在榆林市榆阳区新明楼街道办事处举行,新明楼街道办事处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街道”称号。据悉,本次共有198家单位获评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陕西3家单位获此殊荣。
新明楼街道办事处位于榆林市榆阳区老城区。榆林市政府在该辖区设立“榆林市外来少数民族群众权益保障服务试点工作站”,对辖区内131名少数民族群众的基本情况建立人员信息网络和少数民族民情日记,及时反映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就业等方面的诉求。近年来,该工作站共调处矛盾纠纷9起、完成求助服务14起,受到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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