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曾昶通讯员林增崇)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7月2日至3日,玉林交警直属四大队对157辆无人认领的事故车辆进行强制销毁。
据了解,这些车辆是在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27日期间在辖区道路上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后被暂扣的车辆,其中包括电动车50辆、摩托车69辆、后驱动拖拉机1辆、汽车10辆、三轮车7辆、自行车19辆、沙滩车1辆,所涉及的道路交通事故均已处理完毕,但车主(驾驶人)在事故责任认定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停车场领取车辆,该大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本市媒体公告3个月后当事人仍未前来接受处理,遂按照法定程序对符合销毁条件的车辆予以强制报废。
在报废车辆强制解体现场,民警在现场进行监督清点,全程参与车辆报废过程,对车辆的发动机、车架、号牌等进行破坏性损毁,从源头上对报废车辆进行管控,防止报废车辆及部分零件二次流入社会,避免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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