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停车缴纳罚款是理所应当的事情,然而这个罚款单位不是交管部门而是物业公司,这笔“违停”罚款到底应不应该缴纳?7月1日下午,榆林市民张先生前往亲戚家,因把未经登记的车辆停在亲戚家小区车库,随后去挪车发现车被物业锁了并罚款100元。
业主:找不到车位“违停”车被锁
“车被锁了,还被罚了100元,小区物业有权这么做吗?”7月1日上午,张先生在亲戚的带领下前往镇北台和红石峡景区游玩,吃过午饭后开车进入亲戚所在的小区车库。“由于入口关闭,出口处正在装修,门开着,我和亲戚就把车开进了车库。”张先生表示,他们在下午1点48分进入车库,下午4点到车库准备开车出去时,发现车辆被锁了。张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他们随后和小区物业公司员工王师傅和艾经理沟通,对方均称:“物业公司有规定,只有缴纳了罚款才能给开锁。”因为着急出去游玩,无奈之下,张先生等人只能缴纳100元罚款。
张先生的亲戚三番五次要求物业公司开具收据或者发票,最后物业公司才开了一张收据。而在该收据上清楚显示收款事由为“违章停车处罚”,收款单位为永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雅安居服务中心。
物业:为阻止未登记车辆进入车库
7月3日,华商报记者在榆林市雅安居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中看到,其中第11条规定:未经物业公司批准,任何车辆不得尾随或套牌进入地下车库停放,一经发现物业公司将对违反者予以50元/天处理。
7月3日下午,榆林永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理艾庆玺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表示,公司有规定,对外来车辆进行锁车罚款。当华商报记者提出制度为50元/天,为何收取100元费用,他表示,张先生已经多次带车尾随进入车库,所以才罚款100元。对此,张先生则予以否认,张先生称这是第一次。
相关律师称,小区物业根本没有锁车和罚款的权利。物业锁车侵犯了车辆所有者的使用权,是违法的;罚款更是毫无法理可言,“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委规章及地方性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随后,华商报记者向榆阳区住建局反映了此事,一负责人表示:“物业是不允许以处罚的方式进行罚款,他将榆林永邦物业公司收取违停费的事情记录下来,随后将安排人员进行调查。”
7月3日晚,榆林永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将“违停费”退还当事人,并向当事人道歉。华商报记者 杨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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