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院老人们娱乐活动
随着进城务工、外出创业导致农村青壮年大量外流,农村留守和空巢老人的家庭养老功能日趋弱化。近年来,榆阳区将农村幸福院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区民政、老龄部门的主动作为下,有力推进了相关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效。
“农村幸福院”成为留守老人颐养天年的温馨家园
据统计,榆阳区现有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7.76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3.4%,其中农村老年人口5.51万人;在农村老年人口中留守老人有1.13万人,其中70岁以上或自理能力不足的约有4200多人。
榆阳区继2012年7月在金鸡滩镇金海南村试点创办全省首家农村留守老人“幸福灶”后,按照“村级主办、服务互助、社会参与、政府支持”的模式,采取扩建、维修、新建等场地建设形式,并配套建设休闲娱乐设施,使得全区农村幸福院建设得到了蓬勃发展,不仅为农村留守老人提供了吃饭休息的好去处,还搭建了互助交流和娱乐休闲的大平台,既解决了老年人独居生活的困难,又解除了子女外出的后顾之忧,农村幸福院已成为农村留守老人颐养天年的温馨家园。
“多措并举”成为推进农村幸福院发展的强力引擎
在建设扶持上,榆阳区委、区政府先后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东南部山区脱贫致富“幸福工程”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加快现代特色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不仅区财政资金给予有力支持,还多方积极争取社会捐赠对农村幸福院广泛扶持,建立了多元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
据了解,在具体服务上,榆阳区现有农村幸福院有全托养老、半托养老两种灵活方式,满足了不同对象需求。在运营管理上,榆阳区“农村幸福院”一是实行星级管理,应用了提升服务水平的奖励激励办法;二是引入保险机制,化解了安全矛盾的纠纷风险压力;三是探索医养融合,提升了方便快捷的医疗保障水平;四是确保家院捆绑,防范了淡化赡养责任的弃老问题;五是引导志愿服务,搭建了多方帮扶的爱心平台。
截至目前,榆阳区已建成农村幸福院164家,占到了行政村总量的51.7%,拥有床位数1520张,入院老人2142位,全区半数多70岁以上或自理能力不足的农村留守老人已经从中受益。
“今后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使其不断惠及更多农村留守老人。”榆阳区民政局局长郭锦飞说。华商报记者 赵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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