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 北流新闻 容县新闻 陆川新闻 博白新闻 兴业新闻
地方网 > 广西 > 玉林市 > 玉林新闻 > 正文

竹竿“从天而降”擦破阿婆胸口

来源:玉林晚报 2018-05-29 11:06   https://www.yybnet.net/

擦伤阿婆的两头被削尖的竹竿坐在小区楼下纳凉聊天,突然一根两头削尖的竹竿从天而降,擦过阿婆的胸口掉落在地……27日,一老人在小区里被高空坠落的竹竿擦伤的消息迅速在玉林各小区业主群里传播,大家一方面关心老人的伤势,另一方面小区内高空坠物现象屡见不鲜,发生在光大·东方一品的阿婆受伤事件也再次敲响了警钟。

阿婆被高空坠落的竹竿所伤

28日上午,光大·东方一品小区的物业人员告诉记者,空中坠物伤人事件发生在27日上午9时许。当时一群业主在小区楼下乘凉聊天,突然一根两头被削尖的竹竿从天而降,直接擦着一个阿婆的胸口掉落在地。阿婆还来不及躲闪,胸口已被尖锐的竹竿头擦伤,鲜血顿时流了出来。

“当时情况很凶险,只差几厘米,竹竿就掉落在阿婆头上了。”该物业人员说,事发后,保安马上通知物业前台,物业工作人员立刻赶到现场查看老人的伤势,同时还对竹竿坠落的单元楼进行排查。但当时在家的业主不多,目前物业还没查到竹竿从哪里坠落。物业初步判断,竹竿有可能是业主进人时用来挑东西的,从老人的伤势来看,竹竿应是从较低楼层掉落。

该物业人员说,当时辖区派出所的民警也到现场了解了情况。老人的家人随后赶回来带老人去医院处理伤口,当即给老人打了破伤风针。“伤口有一两厘米长,伤到了皮肤以下的肌肉,第二天还需要去医院换药。”

小区内高空坠物现象屡见不鲜

阿婆被高空坠落的竹竿所伤的消息迅速在玉林各小区业主群里传播,很多业主希望邻居们能引以为戒,不要再空中抛物。

“家里养的乌龟没关好,自己爬出阳台后掉落砸到人;小孩自己在阳台玩,将手中的玩具、阳台的扫把扔到楼下……”玉东某小区的物业人员告诉记者,尽管物业已在小区内各单元楼的电梯里粘贴了提醒公告,告知业主空中抛物的危害,但小区里空中坠物现象还是时有发生,也曾有业主被砸伤。

市民陆女士就曾被高空坠物所伤。“扔出来的垃圾里还包着一块石子,怎么会有这么缺德的人?”走在民主中路的人行道上,行至中山医院附近时,陆女士的头部突然被不明物砸中。顿时,陆女士的头部疼痛难忍,她用手一摸,已肿起一大块。陆女士捡起地上的不明物打开来看,原来是用面条外包装包着的垃圾,似拳头大小。让陆女士生气的是,垃圾内还有一块小石子。陆女士马上拨打了110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在附近居民楼查找肇事者,无奈周围有多栋自建楼,而且不少已出租,调查、取证难度大,民警一时也无法找到肇事者。

家住德兴花园的杨女士告诉记者,有一次,她把电动车停进杂物房,刚走出来,一个玻璃瓶就从天而降,差一点砸中她。她觉得难以忍受的是,这样的情况时常发生,自家杂物房门前常常看到一地玻璃碎片。“玻璃碎片很难打扫干净,扎破车胎不说,最怕扎烂车或扎伤人。”

潜在的高空坠物危险不容忽视

记者了解到,玉林高层建筑越来越多,随着入住率的提高,高空抛物事件频频发生,抛下楼的多是生活垃圾,既有故意,也有放置不当、不小心或被风吹下等意外。

高空抛物产生的威力、危害究竟有多大?记者采访了在高中教物理的吴老师。她说,受地球引力的作用,物体降落时的力度会变大。假设一层楼高3米,从5层楼高的地方扔2斤的垃圾下楼,垃圾从高空掉落到地面时,力度增加了大约15倍。就好比从5楼扔下的虽然是十五六个鸡蛋,但到地面时就会产生两个西瓜的威力;如果从10层楼高的地方扔下2斤重物,到地面时的力度就大约增加了24倍,威力十分惊人。如砸到人身上,后果不堪设想,很可能有致命的危险。

吴老师说,根据科学测算,一枚重30克的蛋,如果从4楼抛下,会让人的身体红肿起包;如果从18楼抛下,可能砸破人的头骨;如果从30楼抛下,则会当场致人死亡。由此可见,高空抛物有多危险。

“越来越多市民意识到高空坠物的危险,不会故意往外乱丢垃圾,但忽视了一些潜在的风险。”民警提醒,市民除了自觉抵制高空抛物、吐痰、倒水等不文明行为外,还要切忌将花盆、鱼缸、拖把等物品摆到阳台、窗台外;遇到大风天气,要关好门窗,避免室内物品坠落伤人;若家有幼儿,要多加提醒和教育,不允许其往外扔物品。

高空抛物取证难 可采用举证责任倒置法

垃圾从天而降,“高中抛物”常常遭遇取证难,如何在多栋高楼、众多住户中确定责任人?本报法律顾问、三益律师事务所范德普律师表示,抛物者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民事侵权。

“当高空坠物造成人身财产伤害时,根据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可采用举证责任倒置法,起诉所有可能的抛物者。也就是起诉物品被抛落的那栋楼、一楼以上的所有居民,对方必须举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如无法证明,则要承担连带责任。”范律师说。

范律师还提醒,从高空投掷物品安全隐患很大,如果造成经济损失,一旦确定侵权人,侵权人需进行民事赔偿,造成损失巨大、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办案民警也表示,目前我国《侵权责任法》已对此类事件责任划分清楚,如果是“高空坠物”或“高空作业”造成行人伤害的,属于过失行为,责任人应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受害人相应损失;如果是故意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抛物者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记者 庞献)

新闻推荐

主动对接 政企联合 玉林供电局为项目落地提供电力支撑

本报讯(记者曾昶通讯员拥政王祖华)近日,玉林供电局连续走访玉林市政府部门,积极推动政企联合机制发挥作用,为玉林市经济发展及...

玉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玉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竹竿“从天而降”擦破阿婆胸口)
频道推荐
  • 硬地上铺砂子种草植树业主质疑小区绿化造假 事发柳州市颐和家园小区,林业园林部门称不符合绿化规范已叫停施工
  • 钦州港海关与钦州港同频共振10年 建设国际一流港口 打造对外开放高地
  • 万亩茶山变“金山”
  • 产业旺 乡村兴
  • 容县群众体育 风景这边独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