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冰)日前,玉林市社保局公布一批因违反管理规定和服务协议暂停医保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其中大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因摆放销售日用百货、副食品、化妆用品等原因被暂停医保服务。
定点零售药店是通过有关部门资格审定,并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处方外配和非处方药零售服务的药店。被认定为定点零售药店后,要严格按照《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及《服务协议》规定范围经营,不得摆放及销售日用百货、健身器材、家用电器、工艺美术品、化妆品、粮油、食品饮料及土特产品,不得划卡销售除药品、消杀类产品及医疗器械以外的其他商品。去年12月玉林市社保局对玉林城区的154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年度考核检查时,发现不少定点零售药店违规在营业场所内摆放销售日用百货、副食品、化妆用品等物品,而且部分定点药店对医保工作不够重视,无法提供年度考核所需材料;对药品经菅从业人员的管理不够重视,检查中发现部分药店营业时间药师不在岗。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玉林市对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力度的加大,定点零售药店摆放、销售非药品等情况明显减少。玉林市社保局温馨提示,社会保障卡中个人账户金额为医保基金,参保人应按照医保规定用于就医购药,而不是用于其他与医疗无关的物品,参保群众发现定点零售药店及个人使用医保个人账户销售、购买非药品物品的,可向社保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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