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玉林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要坚持把双拥工作作为一个品牌来打造,作为一项事业来推进,作为一种文化来培育”部署,积极推进军民融合发展,营造“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宣传氛围,挖掘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深化玉林市双拥文化的建设工作,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和建军91周年纪念活动献上一份厚礼,为下一届全国、全区双拥模范城评比夯实基础。现开展以“奋进新时代共绘双拥图”为主题的2018年玉林市双拥文字类作品和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欢迎玉林市广大文学、书法、美术、摄影等文艺爱好者(含驻玉部队现役军人和玉林籍的现役军人)踊跃投稿。
一、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玉林市委员会宣传部、玉林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玉林市双拥办
承办单位:市文联、玉林日报社、市群艺馆、金田杂志社、市书法家协会、市美术家协会、市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范围、内容及要求
(一)征稿范围
玉林市辖区范围内
(二)内容及要求
1.双拥文字作品类
内容要求:内涵深厚,内容健康向上,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为主题,反映玉林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大力宣扬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良好风尚和双拥先进典型。描写玉林市带头致富,在社会各行各业作了贡献的优秀退役军人;支持配偶安心服役,在部队建功立业的好军嫂;拥护党和政府、热爱驻地人民,并做出了成绩的部队现役军人。以解决重大现实问题为牵引,紧紧围绕深化国防和军队建设改革、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做好新形势下双拥工作的文章。
作品体裁:各类体裁的文学作品和理论性文章、歌曲(要求谱好曲)均可,文字字数不超3000字,诗歌不超80行。
2.书法、美术、摄影类
内容要求:以“奋进新时代共绘双拥图”为主题,反映玉林市双拥工作成就,各行各业在争创“全国全区双拥模范城”活动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拥军优属、爱心献功臣等双拥共建活动;驻玉部队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及部队保家卫国风采的作品等。
(1)书法(篆刻)作品:
①均为竖式,不超过6尺(180×97cm),不小于4尺对开;所有作品不装裱。
②体现“爱国拥军、拥政爱民”为主题的诗词、联、赋、格言等;
③篆刻、印拓6-8方,附边款2方,粘贴在4尺对开宣纸上;
④书体不限,草书、篆书、篆刻附释文。⑤不收手卷、册页、刻字作品;
(2)美术作品:
①国画不超过6尺,不小于4尺对开,所有国画作品不装裱;
②油画、漆画作品高、宽边长(加外框)不超过1.6米。版画(不展出版画原版)、水彩、粉画,作品尺寸高不超过150厘米、宽不超过100厘米。
(3)摄影作品:
①投稿数量每人限30幅(组)内。
②作品创作地点须取材玉林市境内。经核实不在玉林市范围内拍摄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且不得涉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和涉密范围,不存在知识产权及肖像权纠纷。评审后如被检举参赛作品不符合本次要求的,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取消获奖资格,取消奖项不再替补。主办方有权追回已发放的奖项。
③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摄影作品),使用数码、胶片相机拍摄的作品均可参赛,彩色、黑白不限。可以接片,但不能增减原始画面元素,不能作合成以及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否则视为无效作品;允许构图剪裁和适度调整锐度、对比度、色阶、色温等。参赛作品可用单幅或组照(组照每组4~6幅,按单幅计)。作品需注明名称、图片说明、拍摄地点等信息。
④每幅参展作品压缩为jpg格式小图(长边为1000像素,文件大小200K~500K)。
⑤获奖和入围作品必须提供调整好的JPG格式电子文档,短边不小于2000像素,单张照片文件不小于2M,文件必须包涵exif格式信息。
⑥作品评选入围后,组委会将向参赛者调取原始数据文件以验证原创性。参赛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指定格式的文件。未如期送达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三、投稿方式
文学作品、摄影作品采用网上投稿,邮箱:sy2684812@163.com,联系人:潘静新,联系电话:0775-5806168、18007759522。
书法、美术作品投稿送(寄)地址:玉林民主中路4号玉林市群众艺术馆,联系人:方芳,联系电话:0775-2851708、15907759499。
四、征集活动时间
从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
五、其他事项
(一)曾参加各类比赛并获得设区市入围名次奖(含入围)的作品,不可参赛。
(二)所有的文章作品来稿,10月31日前在《玉林日报》《金田》择优刊登。
(三)5月上旬,从征集来稿中选拔部分有创作实力的作者参加“奋进新时代,共绘双拥图”双拥文化采风活动,以拓宽视野,争取创作出更优秀的双拥文化作品。(四)审稿评奖时间:2018年7月10日前。
(五)选稿结集成书时间:2018年7月15日~25日,入选作品有相应稿费,书本出版后,在“八一”活动上进行首发。届时邀请部分优秀作者参加。
(六)书画、摄影作品展时间:8月下旬至9月上旬,在玉林市文化艺术中心展出,参展作品在玉林双拥网站上公布,并在玉林双拥网站发表部分优秀作品。
(七)所有来稿作品须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及通讯地址。
(八)所有作品不允许一稿多投。
六、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主办单位在征得作者同意后有优先收藏作品的权利;其余不收藏作品一律退还所有者,请所有者在10月份到市双拥办领取,过期不取者,视为放弃。
2.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3.本次活动不收任何费用。
4.凡送作品参加本次活动的作者,皆表明认可并遵守本活动的各项规定。
中共玉林市委员会宣传部
玉林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玉林市双拥办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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