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玉州讯春节期间,趁着失信被执行人回来过年,玉州区人民法院充分利用这个大好时机,集中开展拘留失信被执行人的“猎赖”行动,让他们无法再“赖”。
“法官,你别拘留我,我这就打电话叫家人送钱来。”2月12日,本想“一赖到底”的王某,一听说法官要将他收押拘留15日,立马慌张了,赶紧打电话给妻子让她马上把钱送来。
王某是玉林市某食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直以来,该公司从玉州区某食用油商行购进食用油。2014年1月16日-10月24日,该公司多次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商行货款共计42350元。经商行多次追讨,该公司仅支付5000元,余款迟迟未付。商行一气之下将该公司诉至法院。
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启动查询系统,发现该公司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向法定代表人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要求其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王某不但不予理会,还与法官玩起了“捉迷藏”,电话不接听,人也不露面。无奈之下,承办法官只能终结本次执行,待到发现王某及其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在此次“猎赖”行动中,王某被列入名单。2月12日清晨,执行法官带领法警驱车直奔王某家,将梦乡中的王某叫起并带回法院。起初,王某还不以为然,一直声称“经营困难”“没钱过年”,直到即将被法警收押送往拘留所的一刻,才慌张地打电话给妻子:“你快拿钱来,我要被拘留了。”没过多久,王某妻子带着4万元现金前来,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王某才免于拘留。
同是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止执行程序的张某盛诉罗某成、罗某荣、罗某辉经济损害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罗某成、罗某荣、罗某辉也被列入此次拘留名单中。
2014年4月25日,罗某成、罗某荣、罗某辉擅自砍伐张某盛种植的黄花梨、沉香等林木189株,造成张某盛经济损失5188元。后经法院依法判决,罗某成等3人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2018年2月11日,一听说即将被司法拘留,这3个人的家属纷纷赶到法院,向执行法官求情,并表示将代为履行相关义务。在家人代为履行时,罗某辉一度情绪失控,拽着钱不放,在法官严厉警告及家人劝导下,才肯承认错误。
自2018年1月份以来,玉州区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力度,通过开启“5+2”“白+黑”“晨行动”等工作机制,全城搜索“老赖”。以强制拘留、罚款措施,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截至目前,共司法拘留“老赖”36人,其中主动履行还款义务30人。(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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