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瑜 通讯员 杨燕 李颜萱)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扩展,不少农村的承包地被政府征收,一些家庭领取了巨额补偿款。钱财多了本是好事,但处理不当便会引起家庭纷争,甚至反目成仇。福绵区人民法院新桥法庭就审理了两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
福绵区石和镇一陈氏家庭6人都有承包地。2000年后,陈某2、陈某3分别出嫁并迁出户,入户地并未分有承包地给陈某2、陈某3经营。2016年初,玉林市建设民用机场,依法征用了陈氏家庭的水田、林地等承包地共计26.9729亩,由长兄陈某1领取了补偿款1732200元。陈某2、陈某3多次向陈某1追讨补偿款份额未果,遂分别将陈某1列为被告,父母、弟弟陈某4列为第三人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返还原告应得的补偿款份额。
为了挽救这个家庭的亲情,主办法官多次找该家庭成员,一方面劝说被告陈某1以亲情为重,兄弟姐妹之间也要相互体谅,不要再用老思想来看待嫁出去的妹妹,亲情是无法割舍的;另一方面也引导原告陈某2、陈某3,毕竟父母已经年迈,一家人对簿公堂,将对他们造成极大的伤害。经过主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原告陈某2、陈某3在开庭审理之前便向法院请求撤回对父母的起诉,法院也依法予以准许。在庭审中,经主办法官调解,原、被告当庭就征地补偿以及赡养父母达成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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