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冰通讯员丘湘晖)记者从玉林市社保局获悉,2017年,居民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新增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450元。
据介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缴费的,财政部门给予缴费补助,近年来,财政补助金额逐年增长,今年居民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新增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450元。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实行分级负担,中央财政补助324元/人,地方财政补助126元/人。地方财政补助部分,自治区财政对设区市补助85元/人,设区市财政负担41元/人;自治区财政对县(市)补助100元/人,县(市)财政负担26元/人。自治区直属高校大学生参加属地居民医保的,地方财政补助标准126元/人,全部由自治区财政负担。
2017年是全区统一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开局之年,也是关键之年。城乡居民医保实行统一缴费,财务补助申请、管理统一由社保部门管理,玉林市将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过程中基金运行的监测和分析,建立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预警制度,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严格基金支出管理,合理管理和使用医保基金,建立健全基金运行监控管理机制,保障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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